多措施鼓励人们多行善

由民政部和中华慈善总会共同举办的首届中华慈善大会21日在北京闭幕,会上公布了我国第一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年)》,对今后5年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目标原则和政策措施。
  纲要明确指出,设立“中华慈善奖”和“中华慈善特别奖”,以表彰和鼓励个人和机构共襄善举。
  纲要指出,推动完善慈善税收减免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保护公众慈善捐赠的积极性,是未来五年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纲要强调,要普及税收优惠政策知识,使捐赠人知道如何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手续,知道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推动制定便利捐赠人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为捐赠人办理减免手续提供规范、便捷的服务;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关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为公益事业捐赠财产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
  纲要提出,未来五年内将大力推动有条件的大专院校设立相关专业,以培养慈善工作专门人才,为社会输送具有专业知识的慈善工作者。
    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目标
  ●公民普遍认同并参与慈善活动
  ●十一五期间志愿服务政策和制度基本建立
  ●未来五年大中城市普遍建立各类慈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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